法治住建丨普法聚焦②: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将会受到处罚吗?

2024-12-09 消防器材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事关消防安全,关系着建筑使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只有树立“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才能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坚实“防火墙”,本期普法聚焦带你一起了解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理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筑设计企业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建筑设计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